【47人初選案】區諾軒指港島區無共識積極否決預算案 戴耀廷初稿加入統攝異議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06 13:55

最後更新: 2023/03/0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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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證人區諾軒。(資料圖片)

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6日)踏入第20日審訊,辯方今續盤問控方證人區諾軒。區接受盤問前主動補充「沈旭暉35+交流會」發展,指部分功能組別參選人不支持應綑綁否決財政預算案;戴耀廷在港島選區協調會議初稿中加入積極否決預算案是戴一人的共識,「去統攝呢個異議」。

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繼續盤問區諾軒,區作供前主動表示想澄清及補充證供,「想盤問前完整地講一次沈旭暉35+交流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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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稱,2020年除了戴耀廷曾提及「35+」外,沈旭暉亦曾在報章撰文提及。惟區稱概念大不同,沈只期望立會過半。區續指,沈在同年3月聚集有意參選功能組別的人定期交流,區亦有份參與,當中包括工程界黃偉信、批發及零售界張秀賢、飲食界林瑞華及進出口界林景楠。

區補充,除了林景楠在6月「突然想選新東」,上述有意參選的人在7月初曾向區提及支持「35+」,「但唔支持就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一個綑綁」,區只記得林瑞華公開說過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資深大律師潘熙其後引用港島的協調機制初稿提問,潘指出初稿中提到積極否決預算案,該點並非與會者的共識。區供稱會上有異議,對於戴為何將該點加入初稿,區稱「我會話係戴耀廷嘅共識,唔係參與者嘅共識」,區語畢庭上笑聲四起。

法官李運騰質疑,共識至少牽涉兩人,戴如何獨自達成共識。區供稱,戴在會上得知異議,「就用呢個字眼去統攝」。區指除了首次協調會議外,餘下會議沒有再觸及有關否決預算案議題,「叫唔上係共識」。

區又指,戴在新西協調會議上亦提及使用「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以統攝他人的看法。庭上多方就如何翻譯統攝意見不一,最後採法官建議譯作「accommodate」,區則改稱迎合。

潘另引述區轉載《蘋果日報》2020年4月的訪問盤問,區同意當時各方對於否決預算案至少有2種看法,傳統泛民認為立會過半可提升政治議價能力,藉以要求五大訴求。惟區指,當公民黨於3月25日召開記者會後,很難將公民黨歸類入內。

區供稱,兩種立場角力在2020年6月起變化,尤其是在「墨落無悔」聲明書出台後,「如果有啲聯署要人表態,會減低個模糊性」。區綜合指,當時就著否決預算案有4種看法,包括「會運用權力」、「會積極運用權力」、「當選後必定否決」和「不應綑綁否決」。

被問到是否有人在初選論壇舉行時,仍認為不應綑綁式否決預算案。區稱總有人沒有表態,「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法官續問有無人公開表示不應有綑綁性,區稱除了功能組別幾名參選人,「我冇掌握喇」。

潘再問,是否即使使用「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亦不代表要無差別否決。區稱他想到3種可能性,即會否決預算案、會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及「乜都唔理,總之點都否決預算案」。被問到會否決和無論如何也否決預算案的分別,區稱重要的是為了甚麼原因而否決。

潘熙向區諾軒展示控方的未被使用材料,即區在2023年1月寄給鄭達鴻的信件。區在信中提及「你們的關口是黨的活動行為連累吧」,區指連累意思是若鄭参加過公民黨3月25日的記者會,「的確係一個連累嚟」。

信件又提及若非公民黨不知為何「搶疆」開記招,鄭的處境會截然不同,但「不是你和信(李予信)可左右,結果誤了你們」。

潘欲問公民黨內對開記者會看法及開記者會是否想「鬥黃」,鄭是否被迫「鬥黃」,鄭是否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均被法官打斷,指辯方的發問沒有基礎,區亦一度稱「不如閂咗封信先,私人信件嚟」。

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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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